持中國五種證件或喪失台灣身分?陸委會釐清法律界線

近日藝人黃安與歐陽娜娜被指控「遭註銷中華民國國籍,並終身不得入境」,引起外界廣泛關注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與陸委會已對此進行澄清,表示相關說法皆為虛假。持有「中國五卡」(即中國身分證、居住證、同城通、台胞證和銀行卡或交通卡)是否意味著會喪失台灣身分,再次成為焦點。
陸委會今(3日)晚針對民眾所持的中國證件是否會影響其台灣身分提供明確回應。對於流傳「政院指示各機關,持有『中國五卡』的軍公教人員恐將失去台灣身分」的言論,陸委會強調法律的明確界定,澄清法律界線。根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第9條之1的規定,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立戶籍或持有中國護照,違反者將喪失台灣人民身分,並由主管機關註銷其在台戶籍。
簡言之,凡持有中國身分證、定居證或中國護照者,均屬違法,會確實喪失台灣人民身分。相反地,持有居住證、同城通、台胞證、銀行卡與交通卡的民眾,則不會影響其台灣身分,但陸委會提醒,申請時可能涉及個資外洩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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